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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文件 转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
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和中国轻工业
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轻工业各行指委、专指委,职业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轻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以下简称“教学成果奖”)和“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为全面总结多年来全国轻工类职业院校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反映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水平,激励从事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实践、改革、研究的广大教师、教辅人员及教学管理干部,发挥教学成果的示范作用,发挥行业在引领和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带动作用,特开展两个奖项的评选工作。
二、组织方式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成立“教学成果奖”(含“教学名师奖”,下同)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和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
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学成果奖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对评审专家组提交的评审意见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上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审批。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评审专家组负责对各专业评审组的评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承担争议评判、申诉复议、结果审议等工作,并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审议结果。各专业评审组负责承担各教学领域教学成果奖的初审工作。评审办公室设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
三、奖项设置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学成果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数量原则不超过申报数量的50%,其中特等奖不超过获奖数量的2%、一等奖不超过获奖数量的20%、二等奖不超过获奖数量的40%;2016-2017年度总获奖成果不超过100项。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学名师奖”2016-2017年度评选人数不超过30名。
四、申报主体及名额分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及其教育工作分会会员单位,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食品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验光与配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成员单位,轻工各职业院校、有关行业协(学)会、相关企业等单位为申报主体,每个单位最多可以申报3项教学成果奖和1名教学名师奖。
五、评选工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成果奖评审办法》,见附件1)和《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名师奖评选办法》,见附件5)的要求,做好宣传推广和参评工作,组织本行指委、本院校、行业、企业等申报主体参评,填报相关评审材料。
(二)组织审核。各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确认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成果奖评审办法》和《名师奖评选办法》要求及真实性。
(三)择优推荐。各单位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择优提出推荐建议,在《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正式报送评审办公室。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评审办公室受理上述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0日。
六、申报材料
(一)教学成果奖
1、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七份);
2、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简表(一式七份);
3、反映教学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包含已正式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须提交样书(一式七本或七套);
4、教学成果鉴定书(一式七份);
5、上述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不得超过10项(一式七份)。
(二)教学名师奖
1、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申报表(一式七份);
2、提交1课时(45分钟)的完整教学视频材料和两个微课视频材料(每个微课不少于10分钟)(如有校内网,请上传到校内网,提供网址即可,无校内网请发至指定邮箱);
3、提供本人自述和教学感言(一式七份)。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接受参评:
(1)未获校级教学名师或虽获校级教学名师但评选时未进行公示的;
(2)现任学校领导、学校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含承担教学的负责同志)。
(三)上述申报材料请邮寄到各行指委联系人处;电子版发各行指委联系人邮箱,报送材料文件名为:单位+申报人。
七、工作要求
各轻工类职业院校、行业协(学)会、企业等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鼓励符合要求的人员积极申报。要认真遵守工作规定和程序,择优推荐,确保评奖工作顺利推进。
八、时间安排
(一)组织申报:2017年1月-3月,全国各类轻工职业院校按照申报要求以院校为单位向评审办公室报送材料。
(二)组织评审:2017年4月-7月,组织各专业领域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网站http:// cnlic.clii.com.cn正式发布。
(三)表彰:2017年下半年对获奖单位人员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表彰结果报送教育部职成司、行指委办公室备案。
九、联系方式及材料邮寄地址
1、评审办公室
邮寄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344室,100833
联系人:朱晓光              手机:13701158899
电话:010-68396344          传真:010-68396380
邮箱:qinggongjdzx@126.com   QQ:1063779793
2、全国轻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邮寄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
3、全国食品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邮寄单位: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534室,100833
联系人:缪祝群              手机:13910698933
电话:010-68396579          传真:010-68396534
邮箱:38695172@qq.com       QQ:38695172
4、全国验光与配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邮寄单位:天津职业大学眼视光工程学院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300410
联系人:张荃               手机:13032271869
电话:022-60585475         传真:022-60585109
邮箱:quan-zhang@163.com    QQ:494814390
 
附件:1、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
2、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分体系
3、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简表
5、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6、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7、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申报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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