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教通知
全校各分院、部、各班主任:
根据学院《教师考评方案》的相关规定,教师考评含学生评教打分环节。本学期第15周为学生评教周,请各班级于5月23日前(下周一)把参加学生评教的15位同学名单(注:13级不参加评教;14级和15级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教学信息员必须参加,其余为上学期综合测评前15名者)交到所在分院、部,然后由分院、部汇总后发电子稿交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16.5.16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