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公告通知>详细内容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学院示范性公开课展示评比的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学院“两年制度完善计划和三年内涵强攻计划”总体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研究和教师成长,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全院开展示范性公开课展示评比工作。公开课展示评比工作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公开课作为一种教学研究方式 ,是探讨教学规律、研究教学方法、提高老师专业素养的重要方式。示范性公开课是指由优秀教师开设的展示其教学水平或改革成果,供其他教师观摩学习的公开课,应突出导向性和示范性,充分展示讲课者的教学艺术和教学风采,或教学改革的最新发展趋势与方向。
二、公开课展示评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华龙
    副组长:冯四东
    组员:聂文广、严钦波、陈彧、朱永平、吴媛、蔡婉云、陈正军、衷青华、余民权
    下设公开课展示评比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聂文广
三、奖项设置
    本次将评出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四、公开课展示评比的组织
    本次公开课展评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教学分院(部)初评;第二阶段:由各教学分院(部)推荐一名教师参加全院终评。
    初评阶段,由各教学分院(部)自行组织安排,但必须组织真实的公开课展示评比,并发布相关新闻(作为教学管理奖励加分项)。第二阶段全院终评由教务处组织安排。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25日-5月13日;
    第二阶段:5月16-5月27日
六、展评要求及条件
    示范性公开课原则上要求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校级优秀教师开设。开设公开课的教师,应该在明确研究目标的前提下,精心设计教学过程,努力提高教学效果,充分体现教学示范性作用。
    全院专兼职教师均可报名参加。
 
 
教务处
2016年4月1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