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教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29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学院各分院、部、各班主任: 根据学院《教师考评方案》与《<教师考评方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请各班级于6月4日前(下周三)把参加学生评教的15位同学名单(注:11级不参加评教;12级和13级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教学信息员必须参加,其余为上学期综合测评前15名者)交到所在分院、部,然后由分院、部汇总后发电子稿交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14.5.28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