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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0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27 09:56: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部、教研室:
      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院省示范院校建设的重要建设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课程体系,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全校课程建设,提高课程建设的总体水平和质量,根据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及评选办法,学校决定继续组织2010年度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详见评审指标);
    2、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以学院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3、课程支撑网站应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课程简介、师资队伍、教学大纲、课件、案例、习题、实验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及精品课程申报表(Word格式)。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望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筛选具备良好建设基础的课程参与申报,尤其要结合学院省示范重点专业建设方案、建设进度及任务书,以此为契机加快重点建设专业核心优质课程的建设步伐。 
    2、本次申报,各重点建设专业依据学院省示范建设“项目任务书”要求,至少有一门核心课程参与申报,同时鼓励其他课程积极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评审办法
    1、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参与申报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采用各申报项目现场演示已建成部分网络教学资源内容、专家审查并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2.报送材料:各系部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申报材料包括:
  (1)《2010年学院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1份,加盖系部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稿发至LHG1109@163.com,邮件主题名称:2010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四、其他事项
     1.有关本次精品课程申报的其他事宜将依据《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及评选办法》执行。
     2.申报课程支撑网站应在2010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制作,并提交到学院网页或申请的指定网页上,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3、申报课程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后,依据《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及评选办法》,学院将给予奖励。
     4.本次申报的组织及申报材料受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附件:
                                       
                                     二○一0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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