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遴选并推荐第六届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通知
各系部、教研室:
根据赣教高字[2009]13号通知精神,我省开始启动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我院遴选并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基本条件
受聘副教授以上职务,须有5年以上教学经历,且具有一定的企业工作经历和行业影响力,并以专业教学工作为主。其他条件参照《第六届江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见附件一)。已获得第一届至第五届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副厅级以上职务的在任校领导也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学院推荐参评候选人一名
三、推荐步骤与方法
1、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专任专业教师在4月6日下午17:00以前向教务处提交申报材料,由学院择优遴选推荐。
2、申报材料包括:
1)、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一份(见附件二);
2)、个人申报材料中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其余,候选人的个人材料(电子版、见附件三)和候选人的15——3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两份材料,待学院择优遴选确定推荐候选人后再另行提交。
3)、在同等条件下,已被评为学院课程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专业专任教师,作为申请人可优先确定这次学院推荐上报的候选人。
未尽事宜,可到教务处咨询。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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